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在病理生理学教学中的运用(2)
2.3 因果联系规律 世界上任何事物均处在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整体,孤立的事物是没有的。而在疾病的发生发展过程中,这种因果联系更多地表现为因果交替,即由原始病因作用于机体所产生的结果又可作为新的病因引起新的结果。这种因果相互转化的规律在疾病发生发展中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又导致恶性循环产生,使疾病不断恶化,甚至死亡。如创伤失血性休克致血液灌流进行性下降的过程即是典型的恶性循环的例子。创伤作为原始病因引起失血,后者是前者作用的结果,但血容量减少又可作为新的发病学原因,引起回心血量和心输出量降低,进而导致血压下降。因此,作为医务工作者,认识疾病发展过程中的因果交替规律及可能出现的恶性循环,对于正确治疗疾病和防止疾病的恶化具有重要意义。如对失血患者有效的止血和及时输血补液,不仅可以阻断上述恶性循环的发生和发展,还可形成良性循环[8-9]。
3 内外因辩证原理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内部矛盾(即内因)是事物自身运动的源泉和动力,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外部矛盾(即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第2 位原因[5]。
在病理生理学研究中,应始终关注病因学的研究,病因学主要研究疾病发生的原因和条件。原因是指能引起疾病并决定疾病特异性的因素。条件是指能影响疾病发生的各种体内外因素。前者为疾病的内因,后者为疾病的外因。从辩证法的观点来看,内因是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如结核杆菌感染引起的肺结核,其致病因素为结核杆菌,但发病的关键在于结核杆菌侵犯的毒力大于机体抵抗力。如果机体抵抗力大于结核杆菌侵犯的毒力,机体可以不发生肺结核[8-9]。因此,在病理生理学的学习中,只有理解了内因与外因的辩证统一,才能提高对疾病发生的认识,也只有掌握了内、外因与疾病的关系,才能指导临床对因治疗,对真正做到治标又治本有着重要作用。
4 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原理
整体是事物的有机统一体及其发展的全过程,部分是有机统一体的各方面及发展过程的某一阶段。二者是相互区别的,整体处于主导地位,部分从属于整体。但二者又是不可分割、相互影响的,没有整体就无所谓部分,没有部分也无所谓整体。整体的性能状态及其变化会影响到部分,部分也会制约整体,有时甚至还会对整体产生决定性的影响[5]。
生物机体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疾病可表现为局部变化、全身变化或二者兼有。一方面,局部病变可引起全身性反应,如肺结核除表现为咳嗽、咯血等局部症状外,还可出现发热、盗汗、消瘦、乏力、红细胞沉降率加快等全身性反应,甚至可播散至身体其他部位,形成新的结核病灶。另一方面,全身性疾病亦可表现为局部变化,如糖尿病患者常出现局部疖肿和足底溃疡,尿毒症患者可表现为病理性骨折等[8-9]。医务工作者应善于认清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切不可只顾局部,忽视全身;或只重视全身而忽视局部。
综上所述,应用上述辩证观点讲解病理生理学的基本概念、病因和发病机制,指导病理生理学教学,不仅可揭示病理过程中的各种辩证关系,更重要的是有利于培养学生用辩证唯物主义观点认识世界,用科学的态度和方法指导今后的学习和工作,培养出更多具有融医学与哲学为一体的复合型、创新型的高素质人才[10]。
文章来源:《自然辩证法研究》 网址: http://www.zrbzfyjzz.cn/qikandaodu/2021/0610/5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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