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学习强国理念需破除主体形而上学(5)
新型主体的塑造与教育方法的创新是互相促进的过程,从注重灌输知识转向注重开放学生的天赋和性格优势是这一过程的重要内容。当人们运用自己的优势天性时,他们会感觉到“真实的自我”,这个“自我”是有活力的、充满能量的,能给人带来积极向上的感觉和愉悦。从儿童时期开始开发人的性格和心理优势应该成为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主题。以开发潜能和天赋为基础的放松学习法为例,它能够帮助人们打破头脑中的固有框架,从鲁班造锯的传说到瓦特发明蒸汽机,从牛顿发现万有引力到爱因斯坦创立相对论,世界上一切重大发明创造都是依靠直觉进行相似联想而获得顿悟的结果。打破固有教学模式的放松学习法也有助于人们获得创新所需要的灵感:庞加莱的灵感是在横过马路时出现的,莫扎特的《魔笛》是在打台球时想出来的,凯库勒是在伦敦的双层巴士中想出了原子在空中乱撞的新理论……
(二)打破主体形而上学的闭路循环,积极学习和接纳新观念与新事物
在人类从原始社会进入文明社会之际,主体形而上学作为人类的文化基因被编码进大脑新皮质,与语法、逻辑相互作用,规定着后续的一切观念,如宗教、哲学、政治、社会,乃至自然、历史等领域的观念。在主体形而上学概念框架的闭路循环中,超出这框架之外的新技术实践与新事物不但得不到恰当的理解和接纳,甚至还被人为地阻止和排除,这势必影响社会进步。因此,今天的“学习”已不仅仅是增长知识那么简单,而是关系到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的大事,打破主体形而上学的闭路循环也已经不是可有可无,而是人类历史持续前进的必然选择,是中华民族复兴的重要保证。
打破主体形而上学的闭路循环意味着要承认人的渺小和天然局限,承认大脑存在“认知漏洞”、文化中存在“谎言”。思想的清醒孕育着学习和改正的机会:这个世界与人们的想象并不相同,理论模型与实际之间相距甚远。[7]思想上的清醒也相当于指路明灯,它将照亮世界中还未被我们认知的部分,并向我们提供线索,指引我们去改进理论、创新文化。与人文科学相比,自然科学具有较强的自我纠正能力,如果科学家们只是一群忽视问题、推卸责任、掩盖错误的人,那么他们将一事无成。只有当哲学家们也像科学家一样,坦然承认错误,并从中学习,在整个社会营造出一种科学精神,一种容许质疑虚幻的“人”及其文化的氛围,世界观与价值观的更新才是可能的。教条地运用真理是对真理的最大亵渎。恩格斯说过:“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提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8]
破除主体形而上学后,一个自然辩证的大历史将展现在我们面前。“我们正在从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伟大而波澜壮阔的,是前人没有做过的。因此,我们的学习应该是全面的、系统的、富有探索精神的,既要抓住学习重点,也要注意拓展学习领域。”[5]404与大历史相匹配的是“大学习”,即把人类社会的发展放置自然演化中来考察,打通物理学、宇宙学、生物学、地质学、人类学、考古学等众多学科的边界。自然客体、社会客体、人自身的客体是一体的、动态的有机存在,社会与生物、恒星一样具有进化的历史。复杂性能够在每一层面自发涌现,从最小的夸克和轻子到星系,从长长的碳元素链到有生命的生物体和生物圈,从生物圈到人类生存于其中的符号世界莫不如此。如普朗克所说:“在巨大、高深莫测、极端辽阔的自然之中,每一个人或整个人类,以及我们的物质世界,甚至我们的整个星球,都只是沧海一粟。自然法则并不遵从微小的人脑中所出现的思维,它早在生命远未出现以前就已经存在了,而且哪怕最后一位物理学家从地球表面消失,它也仍将继续存在。”[9]
破除主体形而上学构造的“客体”假象后,我们能最大限度地接受真实的客体,而且还能提高对客体规律的把握水平。真实的客体是由连续的现象、多种场域组成的“持续场”,其中主体与客体在对象性活动的过程中相互渗透,低等功能的机械性与高等功能的意向性也同时存在。“持续场”中不同层次和领域的事物和现象遵循不同的规律和动力,体现出不同的时间意义,在“持续场”中交相辉映。时间在经典力学中是说明物理客体之本质的新参量,但它是均匀可逆的。客体的本质随着时间而发生变化的现象在经典力学中没有地位,主体操纵客体是可能的。然而,在生物发育过程和地层演化等进程中,时间的不可逆却是基本现象,客体的时间本质及其不可逆性决定了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我们不能按主观意愿行事,不管这种意愿多么“高尚”和“天经地义”。此外,高层次规律的出现并不意味着低层次规律失效,例如,虽然牛顿力学规律只是相对论和量子力学中的特例,但仍有它的适用领域;虽然作为“产物”的人类要服从于自然规律,但在某些领域和层次,人类却可以发挥重要的能动作用。时空进化的辩证法告诉我们,一个完全平等的理想世界在不可逆的时间中是没有的,但依托于不断发展的科技实践,建设一个相对和谐、公正的存在空间是可能的,也是必要的。公平与效率、市场与计划是动态中的互补而不是静态中的互斥关系。
文章来源:《自然辩证法研究》 网址: http://www.zrbzfyjzz.cn/qikandaodu/2021/0414/5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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