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与天人合一关于劳动过程通史研究的若干(6)
因而说到底,劳动二重性是产出研究对象的规定,并且恰如阴阳对于“五行”和“八卦”那种工作关系?。但就本性而言,它既是真正意义的批判,也是真正意义的建构,是对单一片面主观批判类型的彻底的工作扬弃[11]99。如果是历史的探究,那么,对应采取的必须是文化的表达方式。“比如,具体劳动可说是关于人的工艺器官(不是动植物器官,而是社会人的生产器官)的范畴——揭示劳动的工艺存在,而抽象劳动可说是关于人的社会器官(生产器官、文化器官)的范畴——揭示劳动的社会存在。进一步才有可能说抽象劳动是认识范畴,讲明人类史是人类自己劳动创造的这一经济特性。盖言‘抽象’,并不是什么思维,在于将人类的规定提升为社会的规定,复次提升为社会系统的性质的规定。质言之,抽象劳动揭明社会形成的必然性过程。”[11]90这样看来,《资本论》开篇提供的劳动过程概念就既是一个总体规定(人类学概念),亦是使劳动过程概念本体实现向“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作基础的劳动过程”规定转化的过程。首先,价值形式构成I(形态I)说的是劳动过程构成I(形态I)向劳动过程构成II的历史转化行动?[4]62~63。价值形式构成II(形态II)、价值形式构成III(形态III)乃是劳动过程构成II的发展过程和内部联系,——这就是共同体内部“独立性”的发展。并且在这里,马克思很明显地注意到了“物质联系”的基础性作用?[4]82~85。其次,价值形式构成IV(形态IV)必须构成劳动过程构成II向劳动过程构成III的“行动转化”。只是在这个阶段上,物质联系和行动联系首次“公开结盟”。即货币形式本身产生了一种新的力量,一种试图介入和领导一切联系的社会力量?[4]86~87。
所以,必须记住一点:天人合一是批判规定的主体联系和客体联系,在行程上发生学以“理论前提批判的理解高点”(发展形式的最高阶段)为过程的运动收结,整体再现客观(批判)与主观统一意义上的有机联系?[4]87。“在《资本论》第一卷德文第一版中,马克思曾经把‘价值形式’作为第一章的附录,载在书末。在附录里,马克思分析等价形式的四个特点……第四个特点,即‘商品形态的拜物教,在等价形态中比在相对价值形态中更显著’。在《资本论》第一卷德文第二版中,马克思把这个附录移入正文,即现在的第一章第三节;而把等价形态的第四个特点单独作为一节(即现在的第一章第四节)加以论述,增加了许多内容,标题也改为‘商品的拜物教性质及其秘密’。马克思为什么要做这样的改动呢……因为通过对商品拜物教性质及其秘密的分析,可以集中反映出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关系的基本特征,深刻‘揭示了全部资产阶级的垃圾本身’,彻底暴露出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阶级局限、他们的经济学说的根本缺陷和思维方法的形而上学。”[5]54
四、劳动过程与资本主义协作
抽象劳动是和对象性活动(具体劳动过程)联系的人类劳动,即劳动的一种对象化。以此观之,无论劳动抑或剩余劳动均必须作为“关系的存在”,作为关系逻辑的规定。从而,这涉及到行动逻辑如何转换为“对象关系的逻辑”。在马克思看来,“货币转化为资本”同劳动过程本身的实现向“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作基础的劳动过程规定”的转化是相互同步的过程。即是说,“《资本论》第一卷第五章的标题是‘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虽然和第四章的标题不同,但实际上和第四章一样,都是回答货币如何转化为资本这一中心问题的,只不过论述的角度不同罢了。第四章侧重于流通领域,第五章则转入了生产领域。”[5]143
在价值形式框架内,就在于言明劳动过程构成的转化史和运动史,即要说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生长地基——资本主义劳动过程——乃是出生于劳动过程构成II。不仅如此,马克思还要重点申明劳动过程构成II与劳动过程构成III的内在联系,那就是商品生产沿着“劳动资料主导的劳动过程(规定)”的前进性。为了说明这个机理性关系,马克思设置了两重论述关系: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对劳动过程构成III的绝对肯定(以“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名义)以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对劳动过程构成III的历史追溯(以“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名义)。“绝对剩余价值是剩余价值存在的抽象性说明,相对剩余价值是对这种存在性的具体说明;前者肯定的是剩余劳动特殊形式本身,后者肯定的是劳动的特殊协作形式。一者是裸体的生产剥削方法,一者是穿上铠甲的生产剥削方法;尽管‘裸体’,然而资本发展成为强制的社会关系,纵然穿有‘铠甲’,然而在目的上,它服从于替换直接强制关系的经济或社会方式的强制关系。”然则“就社会实现运动这一层面来看,相对剩余价值生产乃是单纯剩余价值生产的发展形式和实现方式,或者也可以说是资本主义整体的空间规划形式”。“在这个意义上,相对剩余价值对绝对剩余价值这个概念起直接的维护作用”,“单纯剩余价值是资本主义商品价值内的绝对实存,这是剩余价值生产本身的规定,其锁定资本主义交换价值运动轨迹。”[11]87~88人们常言中国是家国社会,这是就主体社会的形态建构和发展机理而言的。资本社会固然是对“家国”而言的瓦解形态,但不失“家国生产关系”原理,起码在社会生产关系建设上是如此。简言之,《资本的生产过程》整体反映资本家从工人手中夺取剩余价值的“绝对化行动”和“相对化行动”的规定相合的过程,这是以国为边界的剩余价值生产的“家单位生成”(资本主义工厂)的一个客观化的历史建设进程。正是凭借这股力量,劳动过程构成II中的“独立成分”逐渐被游离出来,发展成为独立完整的社会形态?[16]。
文章来源:《自然辩证法研究》 网址: http://www.zrbzfyjzz.cn/qikandaodu/2021/0430/535.html